張家界市精神文明指導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度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報告
張家界市精神文明指導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度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報告
一、部門情況
(一)基本情況
1.主要職能。市文明辦是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主要承擔全市精神文明建設的規(guī)劃、組織、協(xié)調、指導、督查工作。
2.機構情況。市文明辦為市委宣傳部代管的全額副處級事業(yè)單位,內設綜合科、精神文明創(chuàng)建指導科、未成年人教育科3個科室,2018年內設機構無變動情況。
3.人員情況。市文明辦核定全額事業(yè)編制5名,2018年實際在編在職4人,年初調出人員1人。聘用公益性崗位3人。
4.重點工作計劃:2018年,(1)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根本,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2)以湖南省文明城市創(chuàng)建活動為龍頭,切實加強公民思想道德建設。(3)不斷深化群眾性精神文明創(chuàng)建,廣泛開展“講文明·樹新風”活動,為我市加快發(fā)展提供了思想保證、精神動力、道德支撐和文化條件。(4)著力推動志愿服務制度化及服務常態(tài)化。加強陣地建設,積極支持市志愿服務總站建設運行,實現(xiàn)文明創(chuàng)建單位、公共設施、街道社區(qū)、校園志愿服務站(點)全覆蓋。(5)全力創(chuàng)建湖南省文明城市。組織召開了創(chuàng)建湖南省文明城市整改推進會、專題培訓班、公益廣告宣傳推進會、重點行業(yè)領域公益廣告宣傳推進會,進一步對標對表,細化創(chuàng)建任務,強化責任落實。
(二)部門整體支出規(guī)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內容、涉及范圍
2018年總支出783.53萬元,其中:工資和福利支出94.92萬元占總支出的12..11%,主要用于人員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住房公積金、社會保障繳費等人員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676.05萬元占總支出的86.28%,主要為推進湖南省文明城市創(chuàng)建工作中支付的辦公費、電費、差旅費、辦公室會議室維修費、會議費、培訓費、工會費、三公經費、其他交通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主要是六城同創(chuàng)及文明城市創(chuàng)建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0.23萬元占總支出的0.03%;其他資本性支出12.33萬元占總支出的1.57%,主要為辦公設施購置費。
二、部門整體支出資金管理及使用情況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基本支出為173.72萬元占總支出22.17%,主要是:(1)工資和福利支出94.92萬元,主要是人員工資、獎金、社會保障、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聘用人員工資)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73.43萬元,用于辦公費、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工會費、車輛運行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基本支出中“三公”經費支出情況(這里只反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資金支出數(shù)):2018年出國出境支出0萬元,“三公經費”年初預算7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4萬元、公車運行3萬元),支出決算數(shù)1.22萬元(其中:公車運行1.22萬元、公務接待費不反映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資金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7.43%。比2017年“三公”經費支出8.73萬元減少7.51萬元,減幅86.03%,主要原因是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guī)定”執(zhí)行“三公經費”支出。市文明辦共有車輛編制數(shù)1臺、車輛數(shù)1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0.15萬元(獎勵金);(4)辦公設施購置費5.22萬元(只反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資金支出數(shù)),主要購置辦公電腦、桌椅等。
(二)項目支出
1、項目資金安排落實等情況:2018年部門項目資金來源753.86萬元,其中:上年結轉148.04萬元、本年財政撥款收入466.29萬元、其他資金139.53萬元(主要是六城同創(chuàng)及文明城市創(chuàng)建工作經費);本年支出:609.80萬元(其中財政資金支出435.84萬元、其他資金173.96萬元),主要用于六城同創(chuàng)及文明城市創(chuàng)建的辦公費、印刷費、電費、差旅費、辦公室會議室維修費、會議費、培訓費、勞務費、工會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主要是六城同創(chuàng)及文明城市創(chuàng)建支出)等及其他資本性支出的辦公設施購置費;項目資金的結轉144.06萬元(其中財政撥款140.04萬元)。
2、項目資金實際使用情況分析:2018年項目支出609.80萬元占總支出的77.82%。其中:商品和服務支出情況:商品和服務支出602.61萬元,主要用于六城同創(chuàng)和文明城市創(chuàng)建的辦公費21.85萬元、印刷費0.33萬元、電費2萬元、差旅費7.16萬元、會議室維修費1.75萬元、會議費10.62萬元、培訓費1.89萬元、勞務費1.10萬元、工會費2.52萬元、其他交通費3.52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549.26萬元(主要是六城同創(chuàng)、文明城市創(chuàng)建、扶貧幫扶支出);資本性支出情況:主要是市六創(chuàng)辦辦公設施購置費7.11萬元。
3、項目資金管理情況分析
(1)在資金管理上:嚴格按照各項目資金要求執(zhí)行支付,對每個項目的資金落實審批程序。
(2)資金使用合規(guī)性:資金使用上一直按照國家財經法規(guī)和中央“八項規(guī)定”及本單位財務管理制度規(guī)定執(zhí)行,做到專款專用,無截留、挪用、虛列支出等情況。
(3)預、決算信息公開性上:市文明辦認真完成財政布置的預算、決算分析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工作,對部門預算績效、決算整體支出績效和“三公經費”支出等信息與市財政局信息網(wǎng)及市文明辦部門網(wǎng)站同時公開,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三、部門整體支出績效情況
(一)經濟性分析
2018年支出總計979.92萬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計783.53萬元,結余分配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196.3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結轉52.33萬元,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144.06萬元,經營結余0萬元);與2017年度決算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521.65萬元,增長113.83%,主要原因是市六城同創(chuàng)工作及省文明城市創(chuàng)建工作經費收支及結余增加。
2018年部門整體支出預算控制、節(jié)約績效分析如下:
(1)截止2018年12月31日,市編辦核定我單位編制5名,在職人數(shù)為4人,在職人員控制率為100%。
(2)2018年度“三公經費”預算為7萬元,2017年度“三公經費”預算4萬元,“三公經費”變動率為75%。
(3)2018年單位上年結轉154.11萬元,年初預算159.08萬元,本年追加預算666.73萬元(其中:財政撥款507.51萬元、其他收入159.22萬元),年末結余196.39萬元,預算完成率為79.96%小于90%。
(4)2018年年初預算159.08萬元,本年追加預算666.73萬元,預算控制率為278.63%大于0
(5)市文明辦在市委機關大院辦公,無新俢樓堂館所。
(6)公用經費支出是指部門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2018年公用經費實際支出為78.65萬元,年初預算安排62.36萬元,公用經費控制率126.12%大于100%。
(7)2018年“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7萬元,支出決算1.2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7.43%,控制率小于100%。
(8)以上部門整體支出預算完成率和控制率都是按2018年決算數(shù)進行整體支出績效自評,評價85.5分。自評結果真實。
(二)效率性分析 2018年項目資金主要用于六個方面:
(1)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
制發(fā)了《關于進一步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的實施意見》《關于進一步做好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繼續(xù)在報刊雜志、廣播電視、網(wǎng)絡媒體等輿論陣地及市城區(qū)主要路段路口、公共場所、工地圍擋、戶外廣告位、電子顯示屏等重要部位廣泛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公益廣告宣傳,設置核心價值觀大型宣傳牌10余處,正在新建5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主題公園、廣場,武陵源區(qū)楊家坪村被評為全省首批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示范點。持續(xù)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教育實踐活動。組建宣講報告團深入機關單位、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居)社區(qū)、學校、企業(yè)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暨‘六城同創(chuàng)’”主題宣講活動100多場次,聽眾10000多人次。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發(fā)布誠信“紅黑榜”,市、區(qū)縣人民法院共發(fā)布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信息4批108人次。
(2)切實加強公民思想道德建設
深入實施公民道德建設工程。將道德講堂建設納入各級文明村鎮(zhèn)、單位、校園創(chuàng)建的重要內容,推進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教育進機關、進企業(yè)、進校園、進社區(qū)、進農村。制發(fā)了《張家界市評選表彰道德模范實施辦法》《張家界市道德模范及身邊好人激勵幫扶禮遇實施辦法(暫行)》等文件,廣泛開展道德模范、身邊好人、優(yōu)秀志愿者等的學習宣傳、慰問幫扶活動,為20多名生活困難的道德模范、身邊好人、優(yōu)秀志愿者等發(fā)放幫扶慰問金近20萬元。繼續(xù)組織開展“我推薦·我評議”身邊好人活動,截止12月,推送中央文明網(wǎng)好人線索9700多條,1人獲評中國好人,19人獲評湖南好人。認真抓好鄉(xiāng)村學校少年宮、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咨詢室(站)、留守兒童之家等的建管用。舉辦了鄉(xiāng)村學校少年宮項目建設推進會暨成果展。組織開展了網(wǎng)吧和校園周邊環(huán)境綜合整治行動。繼續(xù)推進提升學生文明素養(yǎng)行動,開展“非遺”進校園活動。在春節(jié)、清明節(jié)、六一兒童節(jié)等時間節(jié)點,組織廣大未成年人開展“學習雷鋒·做美德少年”“網(wǎng)上祭英烈”等主題教育實踐活動。舉辦全市慶“六一”暨“美德少年”表彰大會。組織開展全市“美德少年”評選活動,表彰美德少年31名。
(3)廣泛開展“講文明·樹新風”活動
編發(fā)《張家界市六城同創(chuàng)市民手冊》10萬冊,制作、發(fā)布 “講文明·樹新風”“中國夢”等公益廣告4000余幅,供各地各部門制作刊發(fā)。制發(fā)《關于在全市開展“修訂村規(guī)民約(居民公約)、樹立婚喪喜慶事宜文明新風”工作的通知》《張家界市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暨推進文明節(jié)儉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工作實施方案》等文件,著力遏制違規(guī)賑酒等不文明行為,倡導文明新風。著力推進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上網(wǎng)“四大行動”,舉辦了“老道灣杯”全國文明旅游漫畫大賽頒獎典禮暨文明旅游漫畫文化藝術節(jié),助推文明旅游。深化“我們的節(jié)日”主題活動,制發(fā)了《關于廣泛開展“我們的節(jié)日”主題活動的通知》,深入挖掘弘揚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民族民俗文化、紅色文化涵養(yǎng)文明。承辦了“文明張家界·歡樂元宵節(jié)”2018年全省“我們的節(jié)日·元宵”主題活動。啟動武陵源區(qū)全省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示范縣(區(qū))創(chuàng)建。
(4)著力推動志愿服務制度化
制發(fā)了《張家界市2018年學雷鋒志愿服務工作方案》、《關于全市公共設施廣泛開展學雷鋒志愿服務的通知》《關于廣泛開展“文明交通勸導、文明行為引導、文明旅游督導”志愿服務活動的通知》等文件,推進志愿服務常態(tài)化。加強陣地建設,積極支持市志愿服務總站建設運行,實現(xiàn)文明創(chuàng)建單位、公共設施、街道社區(qū)、校園志愿服務站(點)全覆蓋。加強隊伍建設。重點扶持了張家界市愛心聯(lián)盟、桑植縣10幫1愛心協(xié)會等一批公益組織,全市現(xiàn)有湖南志愿服務網(wǎng)注冊志愿服務組織400多個、志愿者25萬多人。加強活動組織。先后組織開展了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春節(jié)鄰里守望、義務植樹、“關愛殘疾人·圓夢微心愿”、“愛心送考·文明同行”、“文明交通勸導、文明行為引導、文明旅游督導”、千名青年志愿服務服務十一旅游黃金周、綠色衛(wèi)士行動等系列學雷鋒志愿服務活動,年開展“三關愛”志愿服務活動1萬多次。加強典型宣傳。召開全市志愿服務工作會議、“國際志愿者日”座談會,開展了第二屆張家界市志愿服務先進典型評選表彰活動,表彰優(yōu)秀志愿20人、優(yōu)秀志愿服務組織5個、志愿服務工作先進單位10個。獲評全省優(yōu)秀志愿者3名、優(yōu)秀志愿服務項目1個。
(5)不斷深化群眾性精神文明創(chuàng)建活動
全力創(chuàng)建湖南省文明城市。先后制定印發(fā)了《湖南省文明城市創(chuàng)建工作任務分解表》《湖南省文明城市創(chuàng)建工作推進時間表》《張家界市創(chuàng)建湖南省文明城市督查要點》等指導性文件,進一步對標對表,細化創(chuàng)建任務,強化責任落實。組織召開了創(chuàng)建湖南省文明城市整改推進會、專題培訓班、公益廣告宣傳推進會、重點行業(yè)領域公益廣告宣傳推進會等多次會議,開展了2018年城市文明程度指數(shù)模擬測評,印發(fā)整改問題清單7批,會同市紀委、市監(jiān)委、市六創(chuàng)辦開展了多次文明城市創(chuàng)建專項督查。虢正貴、劉革安、劉紹建、單鑄飛、郭天保等市領導多次現(xiàn)場調研指導文明城市創(chuàng)建工作,解決重點問題,有力推進了創(chuàng)建活動深入開展。10月22日、23日迎接省國調隊城市文明程度指數(shù)測評。預計12月迎接省文明委實地考察驗收。深入推進文明村鎮(zhèn)、單位、校園創(chuàng)建。對全市屆內的省、市級文明村鎮(zhèn)、單位進行了復(抽)查,印發(fā)了《關于張家界市文明村鎮(zhèn)、文明行業(yè)、文明單位、文明標兵單位復查結果的通報》;參加新申報創(chuàng)建2018屆省、市級文明單位動員會并進行專題輔導講座20多次,強化創(chuàng)建指導;印發(fā)了《張家界市文明家庭評選和管理辦法》等文件,推薦申報2018屆湖南省文明單位16個、文明標兵單位6個、文明校園4個、文明標兵校園2個、文明家庭4個。開展2018屆市級文明村鎮(zhèn)、單位及屆內省、市村鎮(zhèn)、單位、校園、家庭考評,預計年內評選2018屆市級文明村鎮(zhèn)50個、文明行業(yè)3個、文明單位50個、文明標兵單位35個。
(6)夯實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基礎
抓好總體謀劃。5月8日,組織召開了第26次市文明委全體(擴大)會議,整合精神文明建設資源,構建“大文明”建設格局。加強隊伍建設。5月17日至18日,舉辦了全市精神文明創(chuàng)建骨干培訓班,系統(tǒng)培訓文明城市、文明單位創(chuàng)建知識,開展志愿服務、身邊好人推薦評議等具體工作交流,進一步提升了全市文明創(chuàng)建隊伍綜合素質。建設工作平臺。建立“文明張家界”微信群和“文明張家界”QQ工作群,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工作交流;加強張家界文明網(wǎng)建設管理,積極推進網(wǎng)絡精神文明傳播。
(三)有效性分析
(1)“三公經費”:2018年“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7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4萬元、公車運行3萬元),支出決算1.22萬元(其中:2018年出國出境支出0萬元、公務接待支出0萬元、公車運行維護費1.22萬元)。2018年“三公經費”比2017年支出減少7.51萬元,減幅86.03%,主要原因是文明辦2017年年初預算只安排公務接待費4萬元,沒有預算公務用車運行費,因2017年年初通過公車改革調劑進一臺車輛,2018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年初預算3萬元,運行維護費支出1.22萬元,主要用于車輛加油、維修、年檢、保險費等支出。本年公務接待費0.36萬元用其他資金支付,不反映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資金決算支出。故2018年“三公經費”減少較大。“三公經費”支出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guī)定”執(zhí)行,厲行節(jié)約。
(2)機關運行經費:2018年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公用經費支出為72.63萬元,比2017年增加6.09萬元,增幅9.15%,主要原因是本年全面開展六城同創(chuàng)及文明城市創(chuàng)建工作,工作業(yè)務范圍、內容等支出相應增加。
(四)可持續(xù)性分析
(1)基本支出中的各項支出嚴格按照市編辦下達的部門機構數(shù)、在職人員編制數(shù)及人員公用經費額度,按實有數(shù)和政策依據(jù)編制當年預算,屬持續(xù)性常規(guī)預算。
(2)項目支出中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群眾性精神文明創(chuàng)建活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志愿服務工作等職能性業(yè)務,其工作經費屬持續(xù)性常規(guī)預算;六城同創(chuàng)、文明城市創(chuàng)建、精準扶貧駐村幫扶工作等屬階段性工作,因文明辦工作業(yè)務經費預算有限,其工作經費支出占用經常性業(yè)務經費較大,其工作經費繼續(xù)得到市政府、市財政既往支持。
四、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基本支出資金使用上,年初預算的人員經費及公用經費甚少(如:醫(yī)保、社保、公積金、綜治獎等日常辦公支出),實際支出中用項目經費彌補人員支出經費不足,至使年終整體支出績效預決算指標完成率、控制率不達標。
(二)項目支出資金使用上,文明辦因業(yè)務經費年初預算少,六城同創(chuàng)、文明城市創(chuàng)建、精準扶貧建扶等階段性工作經費無年初預算,實際工作中大部分經費用于上述工作占比較大,對完成本單位主要職能工作經費不足有一定影響。
五、改進措施和有關建議
(一)加強部門整體支出資金有效管理,做到支付有計劃、有監(jiān)督,保證各項支出指標與預算掛鉤。
(二)繼續(xù)加強制度建設,根據(jù)中央八項規(guī)定要求,進一步強化和完善財務管理制度,規(guī)范資金運行,切實提高資金使用的經濟性、效率性、有交效隆和可持續(xù)性。
(三)建議財政部門加強對我辦財務管理方面的指導,幫助和促進本單位提高財務管理水平。
張家界市文明辦
2019年4月28日
附件4
2018年度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評分表
填報單位:張家界市文明辦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分值 |
指標解釋 |
指標說明 |
評價標準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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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10分) |
目標設定(4分) |
績效目標合理性 |
2 |
部門(單位)所設立的整體績效目標依據(jù)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觀實際,用以反映和考核整體績效目標與部門履職、年度工作任務的相符性情況。 |
評價要點:①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總體規(guī)劃;②是否符合部門“三定”方案確定的職責;③是否符合部門制定的中長期實施規(guī)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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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2分;較合理:1分;不合理:0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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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目標明確性 |
2 |
部門(單位)依據(jù)整體績效目標所設定的績效指標是否清晰、細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整體績效目標的明細化情況。 |
評價要點:①是否將部門整體的績效目標細化分解為具體的工作任務;②是否通過清晰、可衡量的指標值予以體現(xiàn);③是否與部門年度任務數(shù)或計劃數(shù)相對應;④是否與本年度部門預算資金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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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2分;較明確:1分;不明確:0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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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配置(6分) |
在職人員控制率 |
3 |
部門(單位)本年度實際在職人員數(shù)與編制數(shù)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對人員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職人員控制率=(在職人員數(shù)/編制數(shù))×100%,在職人員數(shù):部門(單位)實際在職人數(shù),以財政局確定的部門決算編制口徑為準。 編制數(shù):機構編制部門核定批復的部門(單位)的人員編制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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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100%為標準。在職人員控制率≦100%,計3分;每超過一個百分點扣0.5分,扣完為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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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經費”變動率 |
3 |
部門(單位)本年度“三公經費”預算數(shù)與上年度“三公經費”預算數(shù)的變動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對控制重點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經費”變動率=[(本年度“三公經費”預算數(shù)-上年度“三公經費”預算數(shù))/上年度“三公經費”預算數(shù)]×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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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經費”變動率≦0,計3分;“三公經費”變動率>0,每超過一個百分點扣0.5分,扣完為止。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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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50分) |
預算執(zhí)行 (32分) |
預算到位率 |
5 |
部門(單位)本年度部門預算數(shù)與部門決算數(shù)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預算完成程度。 |
預算到位率=預算數(shù)/決算數(shù)×100%。 |
≥90%:5分;每減少10%的完成率扣1分,扣完為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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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控制率 |
5 |
部門(單位)本年度預算調整數(shù)與預算數(shù)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預算的調整程度。 |
預算控制率=(預算調整數(shù)/預算數(shù))×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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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分;每增加10%的調整率扣1分,扣完為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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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余結轉率 |
5 |
部門(單位)本年度結轉結余總額與支出預算數(shù)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對本年度結轉結余資金的實際控制程度。 |
結轉結余率=結轉結余總額/支出決算數(shù)×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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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分;每增加10%的調整率扣1分,扣完為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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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執(zhí)行32分 |
結余結轉變動率 |
5 |
部門(單位)本年度結轉結余資金總額與上年度結轉結余資金總額的變動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對控制結轉結余資金的努力程度。 |
結轉結余變動率=[(本年度累計結轉結余資金總額-上年度累計結轉結余資金總額)/上年度累計結轉結余資金總額]×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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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分;每增加10%的調整率扣1分,扣完為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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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經費控制率 |
4 |
部門(單位)本年度實際支出的公用經費總額與預算安排的公用經費總額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對機構運轉成本的實際控制程度。 |
公用經費控制率=(實際支出公用經費總額/預算安排公用經費總額)×100%。公用經費支出是指部門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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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分;每增加5%的公用經費扣1分,扣完為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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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經費”控制率 |
5 |
部門(單位)本年度“三公經費”實際支出數(shù)與預算安排數(shù)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對“三公經費”的實際控制程度。 |
“三公經費”控制率=(“三公經費”實際支出數(shù)/“三公經費”預算安排數(shù))×100%。 |
≤100%:5分;每增加1%的“三公經費”扣1分,扣完為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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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購執(zhí)行率 |
3 |
部門(單位)本年度實際政府采購金額與年初政府采購預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政府采購預算執(zhí)行情況。 |
政府采購執(zhí)行率=(實際政府采購金額/政府采購預算數(shù))×100%。政府采購預算:采購機關根據(jù)事業(yè)發(fā)展計劃和行政任務編制的、并經過規(guī)定程序批準的年度政府采購計劃。 |
90%-110%:3分;每超過(降低)10%的波動扣0.5分,扣完為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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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管理(18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5 |
部門(單位)為加強預算管理、規(guī)范財務行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預算管理制度對完成主要職責或促進事業(yè)發(fā)展的保障情況。 |
評價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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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5分;比較健全:3分;不健全:0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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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使用合規(guī)性 |
5 |
部門(單位)使用預算資金是否符合相關的預算財務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預算資金的規(guī)范運行情況。 |
評價要點:
|
完全合規(guī):5分;其它按照以上5個要點,有1點未達到扣1分,扣完為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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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決算信息公開及完整性 |
5 |
部門(單位)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規(guī)定公開相關預決算信息,基礎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預決算管理的公開透明情況。 |
評價要點: |
5個要點實現(xiàn)每實現(xiàn)1個得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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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管理安全性 |
3 |
部門(單位)的資產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規(guī)、配置合理、處置規(guī)范、收入及時足額上繳,用以反映和考核資產安全運行情況。 |
評價要點: |
5個要點均實現(xiàn):3分;有1點未達到扣1分,扣完為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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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出及效率(40分) |
職責履行(10分) |
工作實際完成率 |
5 |
部門(單位)履行職責而實際完成工作數(shù)與計劃工作數(shù)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履職工作任務目標的實現(xiàn)程度。 |
實際完成率=(實際完成工作數(shù)/計劃工作數(shù))×100%。
|
全部完成年度目標得5分,按年度目標的未完成任務百分比酌情扣分,扣完為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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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工作實際完成率 |
5 |
部門(單位)年度重點工作實際完成數(shù)與交辦或下達數(shù)的比率,用以反映對重點工作的辦理落實程度。 |
重點工作實際完成率=(重點工作實際完成數(shù)/交辦或下達數(shù))×100%。 |
根據(jù)績效辦對各部門為民辦實事和部門重點工程與重點工作考核分數(shù)折算。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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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職效益(30分) |
經濟效益 |
20 |
此三項指標為設置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指標時必須考慮的共性要素,可根據(jù)部門實際情況有選擇的進行設置,并將其細化為相應的個性化指標。 |
此項單位若沒有產生“經濟效益”和“生態(tài)效益”,社會效益從以下方面評價:①在中央、省政府考核中評為良以上;②在部門考核中被評為良以上;③在市政府績效評估考核中為優(yōu)秀的;④獲市級文明獎、綜治獎優(yōu)秀單位的;⑤全年無違反黨的“八項規(guī)定”的;⑥無違反財政法規(guī)等行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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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效益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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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tài)效益 |
|||||||||
行政效能 |
5 |
部門(單位)促進部門改進文風會風,加強經費及資產管理,推動網(wǎng)上辦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情況。 |
根據(jù)部門自評材料評定 |
較好的計5分;一般3分;無效果或者效果不明顯0分。 |
5 |
||||
社會公眾或服務對象滿意度 |
5 |
社會公眾或部門(單位)的服務對象對部門履職效果的滿意程度。 |
社會公眾或服務對象是指部門(單位)履行職責而影響到的部門、群體或個人,一般采取社會調查的方式。 |
90%(含)以上計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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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 |
100 |
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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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基礎數(shù)據(jù)表
填報單位:張家界市文明辦 單位:萬元
財政供養(yǎng)人員情況 |
編制數(shù) |
2018年實際 在職人數(shù) |
控制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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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4 |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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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控制情況 |
2017年 決算數(shù) |
2018年 預算數(shù) |
2018年預算調整數(shù) |
2018年 決算數(shù) |
|||
三公經費 |
8.73 |
7 |
—— |
1.22 |
|||
1.公務用車購置和維護經費 |
6.36 |
3 |
—— |
1.22 |
|||
其中:公車購置 |
—— |
|
|||||
公車運行維護 |
6.36 |
3 |
—— |
1.22 |
|||
2.因公出國 |
—— |
|
|||||
3.公務接待 |
2.37 |
4 |
—— |
0.08 |
|||
項目支出 |
123.74 |
50 |
—— |
609.80 |
|||
1.業(yè)務工作專項 |
123.74 |
50 |
—— |
609.80 |
|||
2.運行維護專項 |
—— |
|
|||||
…… |
—— |
|
|||||
公用經費 |
63.29 |
62.36 |
—— |
73.43 |
|||
其中:辦公經費 |
9.81 |
8 |
—— |
6.09 |
|||
水費、電費、差旅費 |
5.49 |
5 |
—— |
2.57 |
|||
會議費、培訓費 |
0.02 |
2 |
—— |
0 |
|||
政府采購金額 |
—— |
3 |
—— |
12.33 |
|||
部門整體支出 |
—— |
159.08 |
826.81 |
783.53 |
|||
樓堂館所控制情況 (2018年完工項目) |
批復規(guī)模(㎡) |
實際規(guī)模(㎡) |
規(guī)模控制率 |
預算投資(萬元) |
實際投資 (萬元) |
投資概算 控制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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厲行節(jié)約保障措施 |
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guī)定”及市直機關公務接待費、差旅費、會議費等制度執(zhí)行機關財務收、支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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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項目支出”需要填報除專項資金和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項目情況;公用經費填報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表中打“——”部分不需填寫數(shù)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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